导读:
非法集资参与人和受害人的区别在于参与人指明知集资未经批准而仍参与的人,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受害人指无过错因非法集资受损的人,享有追偿权并可获法律保护。
一、
非法集资参与人和受害人的区别
非法集资参与人与受害人之间,在法律上存在明确的区别。
1.参与非法集资的个体,通常指的是那些明知或应当知道集资活动未经国家相关机构批准,但仍主动参与其中的人。这类人虽然在权益上可能受损,但因其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并不被视为纯粹的受害者。
2.而受害人则通常指那些在没有明显过错的情况下,因非法集资活动而遭受损失的人,他们往往享有向非法集资者追偿的权利,同时也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援助。
二、
集资的特点及合法形式
文庄律师网提醒,集资作为一种资金筹集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
1.集资需要经过国家相关机关的批准和认可,这是确保其合法性的基础。
2.集资通常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还本付息,这种回报形式可以是货币、实物或其他形式。
3.集资的对象应当是社会公众,而非特定的少数人。合法集资的形式多样,如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都是经过国家严格监管和批准的集资方式。
三、
集资新特征及宣传手段
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和宣传手段。
1.非法集资方式变得更加多样化和隐蔽化,如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进行非法集资。
2.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与传销、合同诈骗等其他经济犯罪相互交织,使得其危害性更加严重。
3.在宣传手段上,非法集资者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等,以此吸引公众眼球并诱骗其参与。
4.他们还会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以制造虚假繁荣的假象,进一步欺骗公众。这些新特征和宣传手段都使得非法集资活动更具迷惑性和危害性,需要公众提高警惕并加强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