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儿女。在被拆迁人取得完整产权后,可通过赠与或买卖方式过户给子女,需提交相关材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符合《民法典》中所有权人对自己不动产享有处分权的原则。
一、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儿女吗
面对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问题,特别是关于是否能过户给儿女,答案是肯定的。
1.拆迁安置房在被拆迁人取得完整产权后,完全可以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这一过程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这一规定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所有权人对自己不动产享有处分权的原则,即所有权人有权依法对自己的不动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二、
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方式
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主要有两种方式:赠与和买卖。
1.赠与方式下,被拆迁人作为赠与人,与子女签订赠与合同,将安置房无偿给予子女,并办理过户登记。
2.而买卖方式则更为直接,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按照不动产交易流程完成过户。
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遵循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权属证书、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等。
三、
拆迁安置房赠与子女的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拆迁安置房赠与子女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被拆迁人必须已经取得安置房的完整产权,这是进行赠与的前提。
2.赠与行为必须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非法情形。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成立。但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虽然成立,但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4.在赠与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赠与行为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可撤销。因此,在赠与子女拆迁安置房时,应确保双方意愿真实,并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