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发票给客户通常还能作废,但需满足条件和流程,如信息录入错误、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等,且必须收回原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凭。专用发票如购证货方不索取成为废票,也应按填写有误处理。作废需谨慎,以防税务风险。
一、
发票给客户还能作废吗
当发票已经开具并交给客户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进行作废的,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发票作废是指操作员对填开发票信息录入错误的已开具发票进行作废。
1.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但作废发票需要谨慎处理,以避免可能带来的税务风险。
二、
发票作为付款凭证的规定
1.发票可以作为付款的凭证之一,但仅仅只有发票并不可以充分证明已付款。
2.发票作为一种凭证,主要记载的是商(产)品销售、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等经营性活动的状况。
3.在实践中,存在一方收到对方开具的发票后再另行付款的情况。
因此,发票不能单独作为付款的凭证。
4.对于证明已付款的举证责任,一般由不予承认付款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而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法院可以确认发票作为付款凭证的证明力。
三、
普票与专票的区别及使用
普票和专票在抵扣、开具和使用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1.在抵扣时,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而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不可以。
2.在开具发票时,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购货方详细的资料信息,而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不需要。
3.在使用时,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无限制时间的,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通常为2个月。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对于接受发票的单位来说,如果它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税金,而接受普通发票则不可以抵扣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