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当事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律师费要根据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的。
一、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怎么处理
当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1.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明显低于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那么这种约定就无法有效地弥补守约方的损失,也无法对违约方形成有效的制约。
2.当守约方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时,有权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
如何写商品房买卖纠纷起诉状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在商品房买卖纠纷中,起诉状的撰写至关重要。
1.起诉状应明确文头,通常写“民事起诉状”。
2.要列明诉讼主体,包括原告、被告以及可能涉及的第三人。在列明自然人诉讼主体时,需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详细写明。
3.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并用序号分开。
4.要简要阐述事实与理由,包括违约事实的描述以及要求赔偿的理由。
5.在文尾部分需注明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并确保递交的诉状中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三、
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费标准
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律师费标准并非法定,而是根据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的。这些因素包括:
1.律师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