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户口迁出是否影响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只要具备继承权且未丧失,户口迁移不影响继承。继子女代位继承、未出生胎儿继承权也不受户口迁移影响。
一、
户口迁出去了还能继承财产吗
户口迁出了是否还能继承财产,主要取决于原先是否享有继承权以及是否存在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1.不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户口与被继承人的所在地并不作为享有继承权的必要条件。
(1)在法定继承的框架下,只要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即使户口迁往他处,只要不存在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就永远享有继承权。
(2)对于遗嘱继承,立遗嘱人可以自由指定继承人,只要被明确写入遗嘱并且遗嘱合法,继承人就享有继承权,这同样与户口的所在地无关。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五种情形,包括: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只要未涉及这些情形,即使户口迁出,依然享有继承权。
二、
户口迁出继子女的代位继承权
户口迁出与否,并不影响继子女在形成扶养关系后拥有的代位继承权。
1.代位继承权是基于血缘关系和扶养关系而产生的,只要继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有效的扶养关系,并且满足代位继承的其他条件,即可享有代位继承权。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这意味着,如果继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去世,其直系晚辈血亲,如子女、孙子女等,可以代位继承。这一规定并不受户口是否迁出的影响。
三、
户口迁出未出生胎儿的继承权
1.未出生的胎儿,在《民法典》的框架下,也享有一定的继承权。
(1)这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十六条和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上。根据这些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2)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那么保留的份额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这意味着,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只要是在遗产分割时尚未出生的胎儿,都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胎儿权益的保护,同时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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