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遗嘱公证后仍可立新遗嘱,遗嘱人可随时变更或撤销遗嘱。存在多份遗嘱时,以最后公证遗嘱为准。本文详细解读了遗嘱公证后的更改方式及注意事项,助您明晰遗嘱相关法律规定。
一、
遗嘱公证后可以再立新遗嘱吗
在法律上,遗嘱公证后确实可以再立新遗嘱。
1.遗嘱公证只是公证机关对遗嘱人设立遗嘱的行为进行证明,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但并不限制遗嘱人再次设立新的遗嘱。
2.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虽然较强,但遗嘱人依然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3.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按照法律规定,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这意味着,即使已经存在公证遗嘱,遗嘱人仍然可以通过新的公证遗嘱来更改先前的遗嘱内容。
二、
遗嘱公证后如何更改
1.遗嘱公证后,要更改遗嘱内容,遗嘱人需要再次进行公证。这是因为公证遗嘱具有特殊的法律效力,只有再次经过公证机关的审查和证明,新的遗嘱内容才能被确认并取代先前的公证遗嘱。
2.在办理新的公证遗嘱时,遗嘱人需要明确表明自己的意愿,并对新的遗嘱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3.公证机关会对新的遗嘱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后,会出具新的公证遗嘱证书,以此作为遗嘱人最新意愿的法律依据。
三、
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
在办理遗嘱公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共同遗嘱的处理:如果两个以上的遗嘱人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公证处应当引导他们分别设立遗嘱。如果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
2.遗嘱内容的确认:遗嘱人提供的遗嘱,无修改、补充的,遗嘱人应当在公证人员面前确认遗嘱内容、签名及签署日期属实。
(1)如果有修改、补充的情况,经过整理、誊清后,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2)如果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但需要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3.遗嘱卷的保存:遗嘱公证卷应当列为密卷保存,遗嘱人死亡后转为普通卷保存。在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嘱卷宗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亦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4.保密义务:公证人员要强调遗嘱人、见证人、录像人员等在场人员要保守遗嘱秘密,不得外漏遗嘱内容。这是为了保障遗嘱人的隐私权和遗嘱的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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