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复垦后土地使用权归属是对于土地所有权仍属原集体或使用权属其他单位/个人,应交回原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若企业和个人自复垦并自用,可优先确定其使用权,但连续两年不用则由政府安排;若不自用或属历史遗留废弃地,可依法确权给他人用。
一、
复垦后土地使用权归谁管理
复垦后的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直接关系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权益保护,具体如下:
1.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生产过程中被破坏且未征用的土地,若其所有权仍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或使用权仍属于其他单位或个人,则这些土地在复垦后应交回原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使用。
2.若企业和个人自行复垦并要求自行使用,可优先确定其使用权,但复垦后若连续两年以上不使用,则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安排使用。
3.对于企业和个人不愿自行使用的复垦土地,或历史遗留的废弃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这一过程需特别注重土地权属管理,避免权属纠纷,尤其是防止已复垦利用土地在产生效益后的权属争议。
二、
复垦土地如何确定使用权
文庄律师网提醒,确定复垦土地的使用权,需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
1.应明确土地的原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作为复垦后使用权确定的基础。
2.若企业或个人自行复垦并有意自行使用,应优先考虑其需求,但需同时设立一定的使用期限要求,以防土地资源闲置。
3.对于不愿自行使用的复垦土地,可通过合法程序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在此过程中,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发挥监管作用,确保土地使用权的确定合法、公正、透明,避免土地权属纠纷的发生。
三、
复垦土地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复垦土地的工作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以减少对耕地的破坏和占用;
2.对依法占用的土地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土地损毁面积和程度,保护土地资源;
3.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利用的原则,确保复垦土地的质量和效益;
4.优先将复垦后的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利益;
5.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