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可以复议,但可以复核,流程包括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三十日内审查并作出结论等步骤。申请需满足一定条件,且符合机会仅有一次。
一、
交通认定书复议流程主要有哪些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可以复议,可以复核,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需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将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决定受理,会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如不予受理,则会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3.在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4.当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将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如当事人未到场,将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二、
复核申请的条件
当事人提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时,需满足一定条件。
1.申请必须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2.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详细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3.还需注意以下情形,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
(1)任何一方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已批准逮捕;
(3)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4)事故发生在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
三、
复核流程的时限要求
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流程中,时限要求至关重要。
1.当事人需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则不予受理。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五日内需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3.当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需在十日内重新调查并制作新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机会仅有一次,因此当事人在申请复核时应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并严格遵循时限要求。逾期未提出复核申请或未按照要求提出申请的,将视为放弃复核权利,法院将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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