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是父母,如果是年满十八周岁的,一般没有监护人。父母监护地位不变,学校负责教育、管理。未尽职责致损害,学校需担责。学校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监护责任,但这种责任是基于教育、管理职责的委托监护。
一、
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是谁
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依然是父母,但正常的年满18周岁的人,就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此时是没有监护人的。
1.尽管学生身处学校环境,但法律上并未改变其父母的监护地位,学校在此情境下,被视为一种委托监护人,承担着教育、管理学生的责任。
2.当学生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时,若学校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则需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学生安全的重视及学校责任的明确界定。
二、
学校是否承担监护责任
学校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监护责任,但这种责任是基于教育、管理职责的委托监护。
1.根据法律规定,若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在学生学习、生活期间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学生遭受人身损害,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2.这并不意味着学校完全等同于学生的监护人,而是强调学校在学生安全方面的特殊责任和义务。
三、
离婚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离婚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依然是父母双方。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无论子女由父或母直接抚养,都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会按照法定顺序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保护和对父母责任的持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