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有证据不认罪,法律不直接加重处罚,仅不减少基准刑。此系被告人行使诉讼权利,法律中立对待,不鼓励亦不惩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决定过程涉及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
一、
有证据不认罪会怎么样
有证据但嫌疑人选择不认罪,在法律上并不会直接导致加重处罚。
1.不认罪或者没有悔罪表现的,不能减少基准刑,即不能从宽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会加重处罚。
2.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被告人认罪态度的考量,但并未将不认罪视为加重处罚的理由。
因此,面对证据确凿的情况,嫌疑人选择不认罪是其行使诉讼权利的一种表现,法律对此持中立态度,既不鼓励也不惩罚。
二、
当庭自愿认罪的规定有哪些
文庄律师网提醒,当庭自愿认罪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认罪须在当庭进行,即在庭审过程中明确表示认罪。
2.认罪的程度要求犯罪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但不一定要求承认指控的罪名。
3.当庭认罪的,即使没有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或者简易程序,仍可以认定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
4.在量刑时,需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来确定从宽的幅度。
这些规定旨在鼓励被告人真诚悔罪,同时也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三、
认罪认罚从宽如何决定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决定过程涉及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
1.实体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指控犯罪事实无异议,并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签署具结书。
(1)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认罚情况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法院在判决时一般应采纳。
(2)若有特殊情况,如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等,法院可不予采纳。
2.程序上,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可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以提高诉讼效率。
(1)对于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即使被告人坦白认罪,也不足以从轻处罚,必须依法严惩。
(2)这体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保障人权与确保司法公正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