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证办理时,双方需准备户口本。户口已迁一起的带一份即可,未迁的则需各自携带。户口本是办理离婚的必要材料。在整个过程中,双方需保持冷静和理性,确保各项手续的顺利进行。
一、
离婚证要拿户口本吗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户口本是一个必要的材料。
1.无论双方选择哪种离婚方式,户口本都是必须提供的。然而,具体是否需要双方都携带户口本,则取决于他们的户籍状况。
2.如果双方的户口已经迁移到同一个户口本上,那么只需携带这一份户口本即可。
3.如果双方的户口尚未迁到一起,那么每个人都必须携带能够证明自己户籍的户口本,以确保离婚手续的顺利进行。
二、
离婚办理所需哪些材料
文庄律师网提醒,离婚办理所需材料包括:
1.双方的户口薄,用于证明双方的户籍信息。
2.居民身份证,确认双方的身份信息。
3.《结婚证》,作为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证明。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用于离婚证件的办理。
这些材料是离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确保离婚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
离婚证办理的程序步骤
离婚证的办理程序步骤如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果材料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则不予受理。
3.冷静期:
(1)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如果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
(1)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
(3)如果审查通过,则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办理。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