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没结婚同居了彩礼给了能要回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未登记或未共同生活可要求返还,致生活困难者离婚时亦可请求返还。
一、
没结婚同居了彩礼给了能要回来吗
没结婚但已同居并给付了彩礼的情况下,彩礼的返还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具体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虽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2.在未结婚但已同居的情境下,如果双方最终未能步入婚姻殿堂,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那么彩礼的返还请求通常会得到法律支持。
3.如果彩礼的给付导致了一方生活困难,即使双方已登记结婚,但在离婚时,该方仍有权请求返还彩礼。
二、
彩礼陪嫁归属权解析
文庄律师网提醒,彩礼和陪嫁的归属权问题,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赠与行为。
1.彩礼一般是男方在婚姻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其目的在于缔结婚姻关系。因此,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彩礼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归女方所有。
2.而陪嫁则是女方在结婚时或婚后不久,为了支持新婚家庭而赠送的财物,通常归男方或其家庭所有。
3.这些归属权并非绝对,如果双方有特别约定,或者陪嫁物品在婚后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归属权可能会发生变化。
三、
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
关于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根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其中,“生活困难”应指绝对困难,即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