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超市卖过期食品不是必须赔偿1000元。依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可要求赔偿损失,并主张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若十倍价款超过1000元,则按实际金额赔偿;未达1000元,消费者可选择1000元作为赔偿金。
一、
超市卖过期食品必须赔偿1000元吗
超市卖过期食品,并非必然需赔偿1000元。
1.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消费者除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2.这意味着,如果过期食品的价款十倍超过1000元,则消费者有权要求支付该实际金额;若未达1000元,则消费者可选择主张1000元作为赔偿金。
因此,超市卖过期食品的赔偿金额需根据具体商品价格而定,并非固定为1000元。
二、
超市卖过期食品造成财产损害怎么赔?
文庄律师网提醒,超市卖过期食品若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赔偿方式多样。
1.消费者可要求退货、换货或补足商品数量等直接救济措施。
2.若因过期食品导致的财产损失,如食品变质引发其他物品损坏,超市应承担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的责任。
3.根据《产品质量法》,超市还需赔偿因产品缺陷造成的其他重大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如可得利益的损失。赔偿标准应基于实际损失情况,确保消费者得到全面、合理的赔偿。
三、
超市卖过期食品致人身伤害如何赔偿?
超市卖过期食品若导致消费者人身伤害,超市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支付相关费用。具体包括:
1.医疗费(涵盖治疗、检查、手术、住院等费用);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针对受害程度较重需专人护理的情况;
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按实际伤害程度、恢复情况及医院休假证明等认定赔偿标准;
4.以及其他费用,如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费用必须是因消费事故造成的合理、必要支出,且营养费需根据医生诊断确定。此外,若超市行为构成犯罪,还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