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规避,应遵守《公司法》及《民法典》等法规,坚持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或债权人利益,具体需做到几点规定行为。
一、
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怎么规避
为有效规避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首先应确保其行为不违背《公司法》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而言,实际控制人需做到以下几点:
1.合法合规运营: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参与任何违法违规操作,如非法集资、逃税漏税等。
2.明确界限:清晰界定个人与公司之间的财产和事务界限,避免个人行为与公司行为混同,导致个人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3.透明化管理: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充分披露相关信息,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避免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及时清算: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时,应积极履行清算义务,确保公司财产得到妥善处理,避免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
二、
实际控制人赔偿责任情形
文庄律师网提醒,实际控制人可能因多种情形而承担赔偿责任,主要包括:
1.关联交易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八十四条,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应承担赔偿责任。
2.清算责任:在特定情形下,如未依法成立清算组或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等,实际控制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虚假清算责任:若实际控制人通过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登记,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亦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
实际控制人失信惩戒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第12条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其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依规受到失信惩戒。
1.具体措施可能包括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并将相关失信行为记入其个人信用记录,影响其未来的经济活动和社会评价。
2.实际控制人应高度重视自身信用状况,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避免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