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雇佣人员与被挂靠公司之间,通常不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关系需基于用工和劳动合同建立。但在挂靠关系中,被挂靠公司一般不直接管理雇佣人员或支付报酬。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分析。
一、
雇佣人员与被挂靠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吗
雇佣人员与被挂靠公司之间一般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
1.劳动关系是基于用工关系和劳动合同建立的,即公司安排劳动者从事有劳动报酬的工作,或者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这才构成劳动关系。
2.挂靠是违法的,在挂靠关系中,被挂靠公司往往并不直接参与雇佣人员的用工管理,也不直接支付劳动报酬。
因此,从劳动关系的基本构成要件来看,雇佣人员与被挂靠公司之间通常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存在特殊约定或实际用工关系等。
二、
如何确定劳动关系的存在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确定劳动关系的存在,主要依据双方是否建立了用工关系以及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1.如果公司安排劳动者从事有劳动报酬的工作,或者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就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确定劳动关系的存在:
(1)查看双方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如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就可以直接确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考察双方是否建立了用工关系,用工关系是指公司安排劳动者从事有劳动报酬的工作,并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
1.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用工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么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也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