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责任的情况是劳动者证明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否认时,用人单位需提交反证;用人单位需举证劳动者工资领取及加班情况;减少劳动报酬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也需用人单位举证。
一、
在哪些情况下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责任
在劳动争议诉讼中,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需承担举证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当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需提交反证。
2.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包括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及实际支付的记录。
3.若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则需提供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记录。
4.在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证明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情境下,用人单位需就劳动者所处岗位的一般加班情况举证。
5.用人单位减少劳动者劳动报酬时,应就减少的原因及依据进行举证。
6.对于解除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也需承担举证责任。
二、
劳动者需承担的举证责任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劳动者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同样需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1.劳动者若主张工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数额,应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举证。
2.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时,需就减少的事实举证。
3.在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需就订立条件成立举证。
4.对于工伤赔偿的主张,劳动者应就因工伤害的事实、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及鉴定时间等提供相关证据。
5.女职工在主张“三期”权利时,应就存在“三期”的事实、起止时间以及是否存在晚育、难产、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事实举证。
三、
劳动争议中举证责任详解
在劳动争议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主张,除了上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需承担的举证责任外,还有一些通用的举证责任规则。
1.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当事人应提交相应的劳动合同或提供工资领取、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工作管理等方面的证据材料,若当事人主张已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则应就此主张举证。
2.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会根据案件适用的诉讼程序,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完成举证,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
3.当事人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但需符合一定条件,并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书面申请,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4.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提交过的证据材料,在诉讼阶段仍需按照要求提交。
5.若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若当事人未按照要求完成举证责任,将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