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二审程序中,被告人享有申请回避权、辩护权、举证质证权、最后陈述权等。这些权利确保了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一、
二审程序中被告人享有哪些权利
在二审程序中,被告人作为诉讼的参与方,同样享有一系列法律赋予的权利,这些权利旨在确保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对公正审判的追求。
具体而言,被告人在二审程序中享有以下权利:
1.被告人享有申请回避权。当被告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时,有权申请他们回避。
2.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在二审程序中,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辩护权是被告人对抗公诉机关指控,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3.被告人还享有举证质证的权利。在二审程序中,被告人有权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无罪或罪轻。同时,被告人也有权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提出异议或反驳。
4.被告人还享有最后陈述权。在法庭审理结束前,被告人有权向法庭作最后陈述,总结自己的观点和意见。这一权利有助于被告人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愿。
除了上述权利外,被告人在二审程序中还享有请求抗诉权和申诉权。这些权利为被告人提供了在审判过程中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更多途径。
二、
被告人享有辩护权
在二审程序中,被告人享有辩护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
1.辩护权是被告人对抗公诉机关指控、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本手段,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2.辩护权的行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被告人有权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提出异议,并阐述自己的无罪或罪轻的理由;
(2)被告人有权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提出异议或反驳;
(3)被告人有权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无罪或罪轻;
(4)被告人还有权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表辩论意见,总结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3.在行使辩护权的过程中,被告人应当遵守法庭纪律和程序规定,尊重法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法庭也应当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三、
被告人请求抗诉权
1.在二审程序中,被告人还享有请求抗诉权。当被告人对一审裁判不服时,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请求。请求抗诉是被告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
2.被告人请求抗诉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1)被告人应当在一审裁判宣告后的法定期限内提出抗诉请求,并提交抗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2)抗诉书应当载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基本情况,以及抗诉的理由和请求。同时,被告人还应当提供与抗诉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3.上一级法院在收到被告人的抗诉请求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若认为一审裁判确有错误,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如果认为一审裁判没有错误,应当裁定驳回抗诉请求。
被告人权利在二审中如何具体操作?法律小助手文庄律师网为你提供更多实用信息,快来咨询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