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农民土地被征用需办理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建设用地须国务院批准,其他农用地转用则由原规划批准机关或其授权机关批准。同时,需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公告至少三十日。
一、
农民土地被征用需要什么手续
农民土地被征用需要下列手续:
1.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管理法》规定,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需由国务院批准,而其他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则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和用途,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征收土地前,应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相关信息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相关意见。
二、
土地征用是否要组织听证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土地征用不一定需要组织征地听证。
1.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2.如果当事人申请听证,则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3.如果当事人未提出听证申请,则征地程序可以继续进行,无需组织听证。
三、
征用土地前需确认什么
在征用土地前,需要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1.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
2.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实施征地行为之前,需要先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如果征收的是永久基本农田,但是征收耕地面积已经超过了三十五公顷,那么就需要先获得国务院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