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未出前,事故车辆通常会被扣留。需等待调查处理完成,满足领取条件后,方可领取。注意及时领取,避免产生额外费用和法律后果。
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出可以放车吗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理的过程中,可能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而扣留事故车辆。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尚未出具的情况下,不可以放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时,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未出具之前,事故车辆通常会被扣留,以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二、
领取事故车辆条件
当事人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具体来说,领取车辆的条件如下:
1.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那么通常会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此时,当事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前往指定地点办理领取手续。
2.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3.在领取车辆时,当事人同样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并可能需要支付因检验、鉴定所产生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
1.如果当事人逾期未领取车辆,可能会产生额外的停车费用,这些费用通常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2.如果经通知后三十日内仍未领取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能会依法对扣留的车辆进行处理。
三、
扣留车辆的处理规定
关于扣留车辆的处理规定,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条款。
1.根据该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扣留车辆后,应当妥善保管,并尽快完成检验、鉴定等工作。一旦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2.如果当事人逾期未领取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采取相应措施。首先,会进行通知提醒,要求当事人尽快领取。
3.如果经通知后三十日内仍未领取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个月。
4.在公告期满后,如果当事人仍未领取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扣留的车辆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报废等。
5.对于因扣留车辆产生的费用问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6.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经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但当事人逾期未领取而产生的停车费用,则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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