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本文详细介绍了走私普通货物罪的量刑标准、证据事实需证明内容以及定罪证据的类型。想要了解走私普通货物罪如何量刑?如何收集证据?本文为你一一解答。

一、

走私普通货物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

  走私普通货物罪的量刑标准根据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具体分为三个档次:

  1.对于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对于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对于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量刑标准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认罪认罚,可能会有从轻处罚的机会。

  但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多次走私普通货物或者在案发以后拒不认罪,以及在相关部门批捕过程中以暴力方式拒捕的,都将被从重判罚。

二、

证据事实需证明内容

  在走私普通货物案件中,公安机关需要收集的证据需要证明以下事实:

  1.需要证明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身份,以确定涉案人员的身份和关系。

  2.需要证明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即是否存在走私普通货物的行为。

  3.需要证明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即确定犯罪行为的主体。

  4.还需要证明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等,以揭示被告人的主观恶性。

  5.也需要证明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以揭示犯罪行为的客观情况。

  6.对于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也需要有相应的证据进行证明。

  7.还需要证明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以及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等,以确定量刑和附带民事责任的承担。

走私普通货物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  第1张

三、

定罪证据的类型

  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定罪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物证是指与案件事实有直接联系的各种物品和痕迹,如走私的普通货物、运输工具等。

  2.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走私货物的发票、运单等。

  3.证人证言是指案件中的证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如目击者关于走私行为的描述。

  4.被害人陈述也是定罪证据的一种,即被害人关于走私行为对其造成损失的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也是定罪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走私行为的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也是定罪证据的一种,即由专业鉴定机构或人员对走私货物的价值、品质等进行鉴定所得出的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也是定罪证据的一种,即对走私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过程中形成的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也是定罪证据的一种,如走私现场的监控录像、电子交易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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