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物业占用公共区域的,业主可先沟通制止。无效则联合业主委员会书面要求停止并赔偿。亦可向房管部门或街道办投诉。保留证据,助力维权。
一、
物业占用业主公共区域怎么维权
当物业占用业主公共区域时,业主作为权益的直接受害者,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1.业主可以直接与物业进行沟通,要求其停止占用行为,并恢复原状。
2.若沟通无果,业主可以联合其他受影响的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提出正式的书面要求,责令其停止占用并赔偿可能造成的损失。
3.业主还可以选择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投诉,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解或处理。在维权过程中,业主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二、
物业占用公共区域的法律依据
文庄律师网提醒,物业占用公共区域的行为,直接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2.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行为准则,即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区域。
3.若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也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这为业主维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
公共区域被占如何要求破除
若公共区域被物业占用且造成了业主的损失,业主有权要求物业进行赔偿。
1.业主应评估因占用行为造成的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受限、价值贬损等。
2.业主可以向物业提出书面的赔偿要求,列明损失的具体项目和金额,并要求物业在合理期限内给予答复。
3.若物业拒绝赔偿或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