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肖像权的处罚是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精神损害亦在赔偿之列,保护肖像权人合法权益。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主要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进行界定。
一、
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肖像权怎么处罚
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处罚如下:
1.受害人有权要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
2.赔偿损失不仅限于物质损害,也包括精神损害。法律旨在保护公民对其肖像的专有权,任何未经许可的营利性使用均属违法行为。
3.若某组织或个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擅自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如用于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等,即构成侵犯肖像权。
二、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如何界定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主要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进行界定。
1.该条款明确指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
2.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3.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进行营利活动;
(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
(3)擅自创制他人肖像等。
这些行为均构成了对肖像权人专有权的侵犯。
三、
哪些行为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并非所有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都构成侵权。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因社会公共利益而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使用其肖像,如使用社会公众人物肖像、为宣传报道而使用参加游行集会者肖像等。
2.旨在行使正当舆论监督、因通缉犯罪嫌疑人或报道已判决案件而使用罪犯照片等行为,也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这些特定情况下的使用行为,均是基于公共利益或合法目的,且未对肖像权人造成不合理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