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失业保险的办理主要由用人单位统一处理,办理部门为市级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新参保单位在缴费后,需将参保人员花名册报送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一、
失业保险去什么部门办理
针对失业保险的办理问题,劳动者个人通常无需直接前往特定部门办理,因为这一流程多由用人单位统一处理。
1.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办理失业保险的部门主要是市级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
2.新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在向该征稽局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后,还需将参保缴费人员花名册报送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这一流程确保了失业保险的顺利参保与后续管理。
二、
如何管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文庄律师网提醒,《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记录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态的重要凭证,其管理至关重要。
1.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其从业人员购买人手一册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按要求填写内容,粘贴参保人员相片。
2.用人单位需将填写好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送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核对,并加盖钢印。
3.该证件由用人单位集中保管,并按月登记单位及个人缴交失业保险费的情况。
4.当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需将已记载失业保险缴费情况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送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签章确认,并最终将证件交给失业人员,作为其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必备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