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主要包括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及责任等。保修书需明确具体内容,保修期从竣工日起算,不同工程类别保修期不同。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发生时,施工单位须履行保修义务并赔偿损失。
一、
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规定主要围绕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方面。
1.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需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明确保修的具体内容。
2.保修期限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算,区别于质量缺陷责任期。
3.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根据不同工程类别有所不同,例如: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则为5年。
4.当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
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有哪些变化
文庄律师网提醒,工程质保金新规定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首次明确了缺陷责任期的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在发承包双方未对缺陷责任期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2.新规定还明确,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这一规定避免了重复扣留质保金的情况,保障了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三、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多久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根据工程类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保修期限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的保修期限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