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司搬迁而员工不愿跟随时,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赔偿,具体标准为: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一、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去赔偿标准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去不赔偿,补偿的标准依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来支付:
1.每满一年工作,公司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若员工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则按一年计算,即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3.对于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员工,公司则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样的规定确保了员工在公司搬迁过程中因个人选择不跟随而能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二、
哪些员工单位不能随意辞退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劳动关系中,存在一类特定员工,其权益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这些员工包括: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且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处于疑似职业病诊断、医学观察期的劳动者;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
3.处于规定医疗期内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员工;
4.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5.以及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老员工。
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还规定了其他不得随意辞退的情形。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雇权。
三、
试用期被辞的补偿情形
即使在试用期内,员工的权益也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辞退,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他们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作出补偿。这些情形包括: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也无法胜任新工作的;
2.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以及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应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