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强制执行结案需遵循的流程是先确认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后,可终结执行程序,需经合议庭评议并制作裁定书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对终结裁定有异议可提出听证;法院需充分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可恢复执行。
一、
强制执行如何结案流程
强制执行的结案流程如下:
1.当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满足其他法定情形,可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这一申请需经合议庭评议,确认无误后制作裁定书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裁定书中应详细载明案件执行情况、债权受偿情况、终结理由及恢复执行的条件。
3.若申请执行人对终结裁定有异议,可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法院将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听证。
4.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需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确保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得到充分核实。
5.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依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限制。
二、
申请终结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申请终结执行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终结;
2.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仍无财产可供执行;
3.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且法院穷尽调查措施后确认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
4.被执行人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且法院穷尽调查措施确认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5.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且未履行完毕;
6.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群体且已获适当救助。
这些条件旨在保障执行程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确保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三、
强制执行结案后如何恢复执行
强制执行结案后,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依法申请恢复执行。
1.恢复执行的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即无论何时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均有权提出申请。
2.法院在收到恢复执行申请后,将重新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将依法恢复执行程序。
3.法院也可依职权主动恢复执行,特别是在发现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时。恢复执行程序的启动旨在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