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小区地上停车位通常不被视为公共配套设施,而是小区共享资源的一部分,用于装饰与补充小区环境。公共配套设施主要指服务于整栋楼的公用部分。

一、

小区地上停车位属于公共配套设施吗

  小区地上停车位不被视为公共配套设施,而是作为小区园林景观的一部分,属于大家共享的资源。

  1.公共配套设施一般指的是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用于整栋楼服务的公用部分,如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等。

  2.而小区地上停车位,虽然供业主共同使用,但其性质上更倾向于小区环境的装饰与补充,而非直接服务于整栋楼的建筑设施。

二、

小区地上停车位与公摊面积

  文庄律师网提醒,小区地上停车位不属于公摊面积。

  1.公摊面积的计算涵盖了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等整栋楼公共部分的建筑面积,但明确排除了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等。

  2.这意味着,小区地上停车位虽然占用了一定的地面空间,但这部分空间并未计入公摊面积之中,因此业主在购买房产时所支付的公摊费用并不包含地上停车位的费用。

小区地上停车位属于公共配套设施吗  第1张

三、

小区地上停车位的产权归属

  关于小区地上停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一般来说,如果停车位是规划建设的,且建设成本已分摊到房屋销售价格中,那么停车位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

  2.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小区地上停车位的产权归属并不明确,可能存在开发商保留产权或业主通过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得使用权的情况。

  3.还需注意的是,如果停车位占用了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那么这些停车位应当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出售或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