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二审开庭有合议庭的。但若合议庭认为案件没有新事实、证据或理由,可不开庭审理。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合议庭成员的法治化要求还体现在其资格上。
一、
二审开庭有合议庭吗
1.二审开庭有合议庭,在二审程序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大多数情况下,二审开庭是有合议庭参与的。
2.如果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合议庭认为案件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理由,那么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二、
二审合议庭成员的要求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二审合议庭成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其资格和组成上。
1.《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一款规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可以是审判员和陪审员的组合,也可以仅由审判员组成。
2.重要的是,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合议庭成员的法治化要求还体现在其资格上。
3.法官作为合议庭成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业务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而陪审员则需要通过选举产生,且必须满足一定的年龄和选举权条件。
三、
二审合议庭的组成方式
1.在审判实践中,二审合议庭的组成应当避免随意性和临时性。
2.合议庭成员不应当仅仅是临时拉来凑数的,而应当真正参与到案件的审理和讨论中来。
3.随着案件类型的复杂多样化,合议庭的组成方式也应当走专业化之路。
4.合议庭成员应当根据案件的类型和难易程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更好地把握法律、做出公正的裁判。
5.合议庭作为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重要表现形式,在民事诉讼中,除了第一审程序中的简单案件外,二审、再审、重审及一审中的非简单民事案件,都应当一律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