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债务加入后并非不可撤销,但需满足条件和程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第三人不得擅自撤回。因债务加入属合同行为,变更或解除需双方协商,除非有法定或约定解除事由。
一、
债务加入之后就不能撤销了吗
债务加入之后,并非绝对不能撤销。需要注意的是,债务加入的撤销并非随意为之,而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1.债务加入后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第三人不得擅自撤回其加入的债务。
2.这是因为债务加入行为在性质上属于合同行为,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的解除事由。
二、
债务加入后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债务加入后,若需撤销,需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行为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因为债务加入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未经其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若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债务加入行为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但需注意,撤销权的行使需在法定期间内进行,逾期则权利消灭。
3.若债务加入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也可能导致该行为无效或被撤销。
三、
债务加入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债务加入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集中于《民法典》的相关条款中。
1.《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至第五百五十四条对债务转移、并存的债务承担、债务转移时新债务人的抗辩权以及债务转移时从债务的一并转移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2.《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至第五百五十九条还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终止后的义务以及债权的从权利消灭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债务加入行为的法律基础,为处理相关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