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劳动仲裁中止后重新审理启动的方法是需待中止原因消除。如当事人恢复参与能力或另一案审结,仲裁程序即重启。关键在于识别并确认中止原因的消除。

一、

劳动仲裁中止后重新审理如何启动

  劳动仲裁中止后重新审理,启动方式如下:

  1.中止原因的消除,当中止诉讼的法定情形不再存在时,劳动仲裁程序即可恢复进行。

  2.如一方当事人因故不能参与仲裁,待其恢复参与能力或确定新的代理人后,仲裁程序即应重新启动。

  3.若仲裁案件需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已审结,则原仲裁案件亦应恢复审理。

  因此,劳动仲裁中止后重新审理的启动,关键在于识别并确认中止原因的消除。

二、

劳动仲裁中止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中止的情形多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劳动仲裁相关法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与;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3.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与仲裁;

  5.仲裁案件需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尚未审结;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中止仲裁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劳动仲裁中若涉及刑事问题,也可能因被告人患病、脱逃等原因导致仲裁中止。

劳动仲裁中止后重新审理如何启动  第1张

三、

劳动仲裁中止与延期的区别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劳动仲裁中止与延期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适用范围不同,中止审理可发生于劳动仲裁程序的任何阶段,而延期审理则仅限于开庭审理阶段。

  2.适用效果上,中止审理会导致仲裁程序的中途搁置,所有相关诉讼活动暂停;而延期审理仅是将开庭审理的日期延后,其他诉讼活动如证据收集、证人通知等仍可继续。

  3.恢复审理的条件上,中止审理的恢复通常取决于诉讼外因素的消除,法院难以直接控制;而延期审理的恢复日期则由法院根据诉讼内因素确定。

  4.法定情形上,两者也各有其特定的适用条件,如延期审理可能因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需补充调查证据等原因而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