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具体包括情节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社会秩序及死刑、无期徒刑者,剥夺多项政治权利,预防再犯,确保社会稳定。

一、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具体有哪些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作为《刑法》规定的一种严厉附加刑,具体包含了对犯罪分子多项政治权利的剥夺,以确保其无法再参与国家管理和从事政治活动,这些情形主要包括:

  1.针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此类犯罪分子,因其罪行极其严重,为防止其亲属利用某些政治权利代行其可能继续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特别规定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

  2.针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对于这类敌视或蔑视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是预防其利用政治权利继续从事犯罪活动的必要手段。

  3.针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严厉性,以及这两类刑罚的犯罪分子往往对社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危害,因此,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是理所当然的刑罚措施。

二、

剥夺政治权利的起算方式

  文庄律师网提醒,剥夺政治权利的起算方式根据其所附加的主刑种类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附加于死刑、无期徒刑时:由于死刑执行后生命即告终结,无期徒刑则无具体释放日期,因此不存在明确的刑期起算问题。

  2.附加于有期徒刑时:其刑期从有期徒刑或拘役被执行完毕之日起算。若在执行期间被假释,则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3.附加于管制刑时:与管制刑同时执行并计算刑期,即从判决之日起计算。

  4.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时:也应从判决之日起计算。

  5.有期徒刑、拘役刑在监执行时:虽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算,但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已被实际剥夺。

  6.特别提示:在有期徒刑、拘役期间被假释的情况下,附加的剥夺政治权利刑期应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而非假释期满之日。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具体有哪些  第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