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环境污染特点包括无过错责任原则保护广泛,自然生活均涉;行为多样,作为不作为均担责;被侵权人广泛,含环境本身及国家;救济方式多,停止侵害至赔偿损失俱全。
一、
环境污染的特点有哪些方面
环境污染的特点体现在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1.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污染者在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污染行为造成了损害,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环境污染所保护的范围广泛,不仅包括生活环境,也涵盖自然环境,这体现了对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的重视。
3.污染行为可以是作为的,也可以是不作为的,这种灵活性反映了环境污染来源的多样性。
4.环境污染责任所保护的被侵权人范围也相当广泛,不仅限于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还包括更广泛的损害类型,如环境本身的损害,甚至在特定情况下,国家也可能成为权利主体。
5.环境污染责任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多种责任形式,为受害者提供了全面的救济途径。
二、
环境污染侵权主体有何特征?
文庄律师网提醒,环境污染侵权主体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不平等性和不特定性。
1.主体间存在明显的不平等性。在环境污染侵权事件中,加害方通常是具有经济、信息实力的公司、企业集团乃至跨国公司,而受害方则多为普通农民、渔民或市民,他们往往缺乏规避和抵抗能力。
2.侵权主体与受侵害主体具有不特定性。环境污染往往是由不特定的多数人的日常行为蓄积造成的,因此难以确定具体的加害人。受害人也可能因为环境污染的复杂性而难以确定具体的损害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