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是否能不让对方看孩子?离婚不能剥夺对方看孩子的权利。法律保障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但也设定了限制,以保护子女利益。行使探视权需遵循协商和子女意愿原则。
一、
离婚能不能不让对方看孩子
在离婚的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仍然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
这意味着,即使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及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并不会因此消失。因此,离婚后,不能剥夺对方探望孩子的权利。
二、
探视权的法律依据
探视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法律还规定了探视权的行使应当尊重子女的意愿,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不受影响。
三、
探视权的行使限制
探视权虽然是一项法定权利,但其行使也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主要基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权益,确保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长。
1.探视权的行使应当遵循协商原则。父母双方应当通过协商确定探视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以确保探视过程不会对子女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2.探视权的行使应当尊重子女的意愿。子女有权选择是否接受父母的探视,如果子女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探视,父母应当尊重子女的选择。
3.如果探视权的行使可能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或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人民法院有权依法中止探视权的行使。这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存在虐待、遗弃、暴力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行为。
4.探视权是一项单纯的权利,不能通过诉讼方式强制要求子女接受探视。同时,法律也鼓励父母积极行使探视权,以维护亲子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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