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一方婚前赠与的财产在离婚时是否能要回,取决于财产性质及赠与情况。现金赠予一般不可要回,但房屋若未过户则可能撤销赠与。离婚时约定不要抚养费需保障子女成长。

一、

一方婚前赠与离婚时是否可以要回来

  在探讨一方婚前赠与的财产在离婚时是否可以要回的问题时,首先需要明确赠与行为的法律性质。

  1.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且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其本质在于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2.对于现金赠予,一旦赠予行为完成,现金即已转移至受赠方,成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在此情况下,赠与人通常无法要求返还这部分财产。

  3.对于婚前赠与的房屋,情况则有所不同。如果房屋尚未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在离婚时,赠与人是有可能撤销赠与的。

  4.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5.但这一规定也存在例外情况,即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因此,在判断婚前赠与的财产在离婚时是否可以要回时,还需考虑赠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

二、

离婚时约定不要抚养费

  1.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费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如果双方约定不要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这是可以的,但前提是直接抚养方必须能够保障子女所需费用,确保不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

  2.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双方在离婚时达成了这样的协议,子女在必要时仍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抚养费的主张。这是因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不会因为双方的协议而消灭。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也明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即使双方达成了不要抚养费的协议,这一规定仍然适用。

  4.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子女可以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人民法院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会予以支持。

  因此,在离婚时约定不要抚养费的问题上,双方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考虑到子女的实际需要和未来的变化。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或困难,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建议和指导。

一方婚前赠与离婚时是否可以要回来  第1张

三、

一方精神病能否离婚

  当一方患有精神病时,另一方确实可以提出离婚。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精神病患者可能无法完全理解自己的行为和后果,因此在离婚过程中需要采取特殊的程序和措施。

  1.由于配偶是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离婚之前应当先变更监护人。这是为了保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离婚过程中得到适当的照顾和保护。

  2.由于精神病患者可能无法参与正常的诉讼程序,因此离婚案件通常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在此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精神病患者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障他们的权益。

  3.需要强调的是,虽然一方患有精神病可以提出离婚,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剥夺他们的权益或忽视他们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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