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病人有权利看自己的病历,含门诊、住院志等医疗资料。知情权保障健康权益,助病人明病情、定决策。病人想要复印或复制病历,可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一、
病人有权利看自己的病历吗
病人确实有权利查看自己的病历。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者享有知情权,这意味着病人有权查阅自己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等医疗资料。
2.这一权利是病人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的重要一环,有助于病人了解自身病情、治疗方案及医疗过程,从而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二、
病人如何复印或复制病历?
文庄律师网提醒,病人想要复印或复制病历,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1.病人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复印或复制服务,并应确保在复印或复制过程中有患者在场。
2.医疗机构应在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3.医疗机构可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但具体收费标准需遵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联合规定。
三、
病历复印封存的时间与书写要求
关于病历复印封存的时间点,一般来说,当病人或其家属意识到医疗行为可能存在过错并造成实际损害时,即应考虑复印和封存相关病历资料。
1.这包括在治疗尚未结束时对已形成病历的复印封存,以及在治疗结束或患者死亡后对全部病历的复印封存。及时复印封存病历资料有助于病人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赢得先机。
2.从医疗方风险防范的角度来看,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及时书写病历。
3.若在治疗结束后仍未完成病历书写,而患者选择此时复印封存病历,则后续补充填写的病历可能面临不被认可的风险,进而影响医疗事故的鉴定和诉讼结果。
因此,医疗方应确保病历书写的及时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