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承诺的构成内容包括承诺内容需具体确定且与要约内容一致,不得对要约作出非实质性变更;承诺须由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一般以通知方式作出,也可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内容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须在要约确定或法定期限内送达。

一、

承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内容

  承诺的构成要件是确保合同有效成立的关键要素。它们具体包括:

  1.承诺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并且与要约的内容保持一致,这意味着承诺不得对要约进行非实质性变更,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本身已明确禁止变更;

  2.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本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向要约人发出,任何第三方的同意均不构成有效承诺;

  3.承诺的作出方式通常以通知为主,但也可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的具体内容,通过行为来作出;

  4.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或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送达至要约人,以确保合同成立的时效性。

二、

承诺的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承诺的构成要件具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要约人的特定性,即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体现了合同相对性的原则;

  2.时间的有效性,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过期则视为新要约或要约失效;

  3.方式的适当性,承诺的作出方式需符合要约的要求或交易习惯,可以是口头、书面或其他可识别的方式;

  4.内容的一致性,承诺的内容需与要约内容相符,不得作出实质性变更,以保持合同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承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内容  第1张

三、

承诺的构成要件包含哪些内容?

  承诺的构成要件全面涵盖了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具体包括:

  1.内容的确定性与一致性,确保合同标的明确无误;

  2.主体的适格性,即承诺必须由合格的受要约人发出;

  3.形式的合规性,承诺的作出方式需符合法律或交易习惯的要求;

  4.以及时间的限制性,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框架内完成,以确保合同的及时成立。

  此外,《民法典》中关于承诺的具体规定,如第四百八十条至第四百八十八条,进一步细化了承诺的构成要件,为实践中的合同订立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