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以租代购汽车存在的风险点是偿还能力风险,若承租人到期偿还能力不足,出租方可收回车辆,导致承租人损失。此外,以租代购总费用高,包括租金外的利息、手续费等,增加购车成本。
一、
以租代购汽车有哪些风险点
在以租代购汽车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风险点:
1.最显著的风险是偿还能力风险。如果承租人到期时偿还能力不足,按照租车合同的约定,出租方(通常是4S店)有权收回车辆,这将导致承租人失去车辆使用权,并可能面临已支付费用的损失。
2.以租代购的方式通常涉及较高的总费用,因为除了租金外,还可能包含其他费用如利息、手续费等,这使得整体购车成本相对较高。
二、
租车期间户主是谁的风险
1.在租车期间,户主通常是出租方,即4S店或租车公司。这一安排带来的风险主要在于承租人的权益保障问题。
2.由于车辆登记在出租方名下,承租人虽然实际占有和使用车辆,但在法律上并不享有车辆的所有权。
因此,在发生车辆损坏、丢失或涉及交通事故等情况下,承租人可能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和费用。同时,这也增加了承租人面临出租方非法收回车辆风险的可能性。
三、
《民法典》中关于以租代购的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和第七百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了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内容和形式,这为以租代购汽车提供了法律基础。
1.第七百三十五条定义了融资租赁合同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一定义与以租代购汽车的模式相吻合。
2.第七百三十六条则进一步规定了融资租赁合同应包含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等,以及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条款。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以租代购汽车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承租人和出租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