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最低标准并未明确规定,主要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未约定,已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可要求按月支付其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作为经济补偿。

一、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最低标准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最低标准并未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这意味着,补偿金的具体数额主要由职工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确定。

  1.在双方未就补偿金达成约定的情况下,若劳动者已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按照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2.这一规定为竞业限制补偿金设定了一个基本的计算基准,但并非最低标准。

二、

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确定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确定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约定:一是经济补偿的标准,二是支付形式。这两点都应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明确约定。

  1.经济补偿的数额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这是确保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得到合理经济补偿的基本要求。

  2.支付形式也应在协议中明确,如按月支付、一次性支付等。若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并在必要时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最低标准  第1张

三、

竞业限制补偿金计算方法

  文庄律师网提醒,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主要取决于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约定。

  1.如果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已有明确约定,那么应按照协议执行。如果协议中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如发生争议,可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补偿金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3.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应一次性支付剩余期限的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的要求,则应支付已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4.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履行期间,若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