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立遗嘱后其他人一般不能继承财产。遗嘱可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多人继承,或遗赠给法定继承人外的组织或个人。只有遗嘱明确指定的继承人才有权继承。
一、
立遗嘱后其他人还能继承财产吗
立遗嘱后,通常情况下,其他人(即非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遗嘱所涉及的财产。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同时也可以采取遗赠的方式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
2.如果遗嘱明确指定了继承人,那么这些人才有权继承遗嘱中的财产,而其他人则无权直接继承。
二、
遗嘱继承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遗嘱继承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被继承人生前必须立有遗嘱,并且该遗嘱必须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已经去世,这是遗嘱生效的前提条件。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即使有但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没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遗嘱继承才能得以实现。
三、
遗嘱如何指定非法定继承人继承
遗嘱中指定非法定继承人继承财产,实际上是通过遗赠的方式来实现的。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2.在遗嘱中明确指定非法定继承人为受遗赠人,并详细列出其应继承的财产份额和条件,即可实现将财产遗赠给非法定继承人的目的。
3.需要注意的是,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因此,在立遗嘱时应当充分考虑受遗赠人的意愿和实际情况,以确保遗嘱的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