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司设立与成立的区别是,公司设立是为创建公司进行的准备活动,包括出资、制定章程等,发生在营业执照颁发前。公司成立则意味着这些设立行为已获法律认可,公司成为独立法律主体。

一、

简述公司设立与成立的区别

  公司设立与成立是公司法律地位形成过程中的两个不同阶段,其核心区别在于发生的时间节点与法律效果的确认。

  1.公司设立是指为创建公司而进行的一系列准备活动,这些活动发生在营业执照颁发之前,主要包括发起人的出资、制定公司章程、选择公司名称等。

  2.公司的成立,则标志着这些设立行为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即公司被依法核准登记并签发了营业执照,自此具备了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

二、

公司设立与成立阶段及性质差异

  1.公司设立行为更多地体现了发起人的主观意志和自治原则,它是以发起人的意思表示为核心的法律行为,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民商法基本原则。

  2.公司的成立则是一个行政行为的结果,它依赖于主管机关的核准登记和营业执照的签发,体现了国家对公司设立活动的监管和干预。

  因此,公司设立与成立在阶段划分和性质定位上存在显著差异。

简述公司设立与成立的区别  第1张

三、

公司设立与成立的法律效力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公司设立与成立的法律效力:

  1.公司设立阶段的公司尚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其内部关系和对外关系往往被视为合伙关系处理。

  2.若公司最终未能获得核准登记,则设立行为的后果将类推适用合伙法的相关规定,由设立人承担连带责任。

  3.一旦公司获得核准登记并成立,其便成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公司成立后所实施的行为原则上由公司自身承担责任。

  这一转变体现了公司设立与成立在法律后果上的根本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