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了不让看孩子可以争夺抚养权吗?离婚后,若一方拒绝探望子女,另一方可申请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需考虑子女权益和抚养环境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一、
离婚了不让看孩子可以争夺抚养权吗
在夫妻离婚后,如果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子女,这确实可能引发关于抚养权问题的争议。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若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有权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抚养权的请求,首先应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针对“离婚后不让看孩子”这一情形,若这一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利影响,或者剥夺了另一方合理的探望权,可以被视为抚养环境发生了不利变化。
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确实有权向法院提出争夺抚养权的请求。
二、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
人民法院在判断是否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这种情况下,子女的权益和福祉可能无法得到保障,因此有必要变更抚养权。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这种情况下,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可能受到威胁,因此有必要变更抚养权。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这种情况下,应尊重子女的意愿,同时考虑另一方的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了其他可能导致抚养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的情形。
三、
抚养权诉讼与证明材料
在抚养权诉讼中,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
1.证明对方没有抚养能力的材料,如医疗证明、收入证明等。这些材料可以说明对方在抚养子女方面存在困难或不足。
2.证明自己能给与孩子更好的生活教育成长的能力的材料,如收入证明、住房证明、教育计划等。这些材料可以说明自己在抚养子女方面具有优势和能力。
3.如果有子女愿意随自己生活的意愿书或其他证据,也可以作为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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