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机动车停放阻碍交通正常通行时,交通管理部门可指出违法行为并口头警告驾驶人驶离;若驾驶人不在或拒绝驶离,可处2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可拖移车辆至不妨碍交通地点。

一、

机动车停放阻碍交通正常通行如何处理

  当机动车停放阻碍交通正常通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如下:

  1.交通管理部门首先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口头警告,要求其立即驶离。

  2.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3.若情节严重,妨碍交通的程度较大,交通管理部门甚至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以确保道路畅通。

二、

车辆阻碍交通拒缴罚款后果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对于因违章停放车辆阻碍交通而被处以罚款的驾驶人,如果拒不缴纳罚款,将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1.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对到期不缴纳的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如果驾驶人仍然拒不履行处罚决定,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机动车停放阻碍交通正常通行如何处理  第1张

三、

违停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违停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交通管理部门对违章停放车辆进行行政处罚的正式文件,其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需要明确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确保处罚决定的准确性;

  2.应详细描述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为处罚决定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

  3.应明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确保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应告知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以便当事人及时履行处罚决定;

  5.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