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对方不给子女生活费,子女可通过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支付。父母有抚养义务,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等。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也可要求。

一、

离婚对方不给子女生活费怎么办

  离婚对方不给子女生活费,受害人(即子女)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起诉对方要求支付生活费。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抚养费是一个综合性的费用,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的费用。

  3.“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具体指的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4.如果对方仍然拒绝支付抚养费,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情况,法院会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并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5.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那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6.强制执行程序可以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启动,也可以根据执行工作规定,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抚养费内容的法律文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二、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变更吗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可以根据情势的变更而进行调整的。

  1.双方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能会遇到各种无法预见的新情况,比如子女突患重病、升学导致教育费和生活费陡增等。此时,抚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可以提出增加抚育费的要求。

  2.如果双方能够就变更抚养费的数额达成一致,那是最好的结果,由于双方已经离婚,可能很难就变更抚养费的数额达成一致。

  3.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子女可以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双方确实无法就变更后抚育费的问题达成一致,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对方不给子女生活费怎么办  第1张

三、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

  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首先需要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

  1.在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以证明对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且未履行,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2.强制执行抚养费的办法主要包括: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3.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申请人仍然拒绝履行义务,法院有权采取上述强制措施,以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文庄律师网提醒,强制执行程序需要遵循法律程序,申请人需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