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放弃继承公证书非必出自公证处,可书面或口头声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虽增强效力,但非强制要求,视个人情况选择是否前往办理。
一、
放弃继承公证书要公证处出吗
放弃继承公证书并非必须由公证处出具。
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通过明确的意思表示,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这一行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作出。
2.虽然法律允许并鼓励通过公证来加强其法律效力,但并非强制要求。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是否前往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
二、
放弃继承权如何办理公证
文庄律师网提醒,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需遵循以下步骤:
1.确定管辖:当事人应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亲自申请:由于继承权是公民的重要民事权利,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若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其居住地办理。
3.提交材料:申办时,需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及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材料。
4.审查与公证:公证处将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当事人的身份、权利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无误后出具公证书。
三、
放弃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需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这是确认继承权开始的关键文件。
3.关系证明:证明申请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如户口本、出生证明或相关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
4.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由申请人亲自签字,表明其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公证处将对此声明书进行核实,并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由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准备材料时,建议咨询当地公证处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