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派出所伤情鉴定委托书不可以不做。伤情鉴定需由办案单位开具委托书,请法医或指定机构进行,以确保鉴定合法规范,保障当事人权益。
一、
派出所伤情鉴定委托书可以不做吗
面对伤情鉴定,派出所的伤情鉴定委托书并非可以随意省略的步骤。根据相关规定,伤情鉴定需要出具委托书,这是由办案单位开具的必要文件,用于请法医或指定机构进行鉴定。
因此,派出所伤情鉴定委托书不可以不做。这一步骤确保了鉴定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
伤情鉴定是否必须出具委托书
伤情鉴定确实必须出具委托书。这是因为伤情鉴定属于司法鉴定范畴,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委托书作为鉴定过程的起始文件,具有明确鉴定事项、指定鉴定机构、保障鉴定合法性的重要作用。没有委托书的鉴定,其结论可能无法被法律认可,从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三、
伤情鉴定委托书的办理流程
文庄律师网提醒,伤情鉴定委托书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开具委托书: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对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
2.告知鉴定机构: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确保双方对鉴定过程有充分的了解和准备。
3.申请回避: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提出回避申请。若伤者不在本地,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鉴定及公开结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书后,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确保鉴定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5.复核或重新鉴定:若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办案单位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进行复核鉴定或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伤情鉴定委托书的办理流程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了鉴定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