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应实事求是,含用人单位违约、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个人原因或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需具体说明以保障双方权益。
一、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应该怎么写
在撰写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时,应当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内容真实反映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具体来说,可以依据以下几种常见情形来撰写:
1.若用人单位存在违约行为,如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这些均可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明确原因。
2.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同样有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3.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决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应在协议中明确注明这一点,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安排。
4.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或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并经协商无法达成变更协议时,也应将这些具体情况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进行说明。
5.若用人单位因重整、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需终止劳动合同,也应在解除通知中清晰说明,以便劳动者了解实际情况并维护自身权益。
二、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有哪些
文庄律师网提醒,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大类:
1.用人单位原因:包括未履行劳动合同约定、规章制度违法、经济性裁员(如企业重整、破产等)、劳动合同期满且未续订等。
2.劳动者原因: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无法继续工作、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等。
3.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等。
三、
写明解除原因的重要性
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对于双方而言均具有重要意义。
1.从用人单位角度看,明确的解除原因有助于判断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特别是对于过错性解除而言,用人单位需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与保存,以证明劳动者的过错行为。
2.对于劳动者而言,合理的解除原因不仅是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必要条件,还可能影响后续求职的顺利进行。
3.明确的解除原因还能有效减少双方因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因此,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均应认真填写解除原因,确保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