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司破产时债务先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包括诉讼费用、管理人费用等。其后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以保障劳动者权益。法律依据是《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一、
公司破产债务先还谁
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首先应当清偿的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1.这些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以及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2.清偿完这些费用后,接下来会清偿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债务,确保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二、
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文庄律师网提醒,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中得到了明确。
1.如前所述,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会被优先清偿。
2.清偿顺序依次为: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会按照比例分配。
三、
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
1.关于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该法不仅明确了破产清偿的优先顺序,还规定了各类债务的具体清偿范围和条件。
2.通过这一法律体系,旨在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破产程序中实现公平、公正、有序的债务清偿。同时,也为企业在面临破产困境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和程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