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了对方不付抚养费找不到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若对方仍不出现,法院会公告送达后缺席判决,并可申请强制执行。如已明确抚养费支付方式,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一、
离婚了对方不付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
面对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且无法找到人的情况,受害人可以采取明确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1.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在起诉后,若对方仍不出现,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并在公告期满后作出缺席判决。
2.如果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此前已通过诉讼离婚并明确了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受害人亦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次起诉。
二、
离婚后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离婚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首先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1.在协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需由人民法院根据这些因素进行判决。
2.具体而言,对于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父母,则可根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若存在特殊情况,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或需要特殊教育等,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抚养费的支付比例。
4.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但若有条件,也可选择一次性给付。
三、
不要抚养费能否拒绝探视权?
离婚时,一方放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可以剥夺对方的探视权。
1.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法定权利,属于身份权的范畴。即使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只要其不主动放弃探视权,就仍然享有这一权利。
2.放弃抚养费与拒绝探视权是两个独立的问题,不能相互混淆或替代。在实际操作中,若一方拒绝履行探视义务,另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确保自己的探视权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