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撤销股东会决议的被告,通常是公司本身,因决议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并归属公司法律效力。若涉及追究董事、监事或高管责任,他们也可能成为共同被告。

一、

撤销股东会决议的被告是谁

  撤销股东会决议的被告是公司。在撤销股东会决议的诉讼中,被告的确定需基于决议的具体内容及法律性质。

  1.若股东会决议的撤销之诉主要旨在撤销决议本身,即该决议的作出存在程序违法或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等情形,那么被告通常是公司本身,因为决议是由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其法律效力归属于公司。

  2.若撤销决议的同时还涉及到对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特定主体的责任追究,这些人员也可能成为共同被告。

二、

撤销权之诉的被告如何确定

  在债权人撤销权之诉中,被告的确定较为复杂,需根据撤销之诉的性质及效力来具体判断。

  1.如《民法典》所规定,当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提起撤销权之诉。

  2.此时,若仅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为单独行为(如单方放弃债权),则债务人为被告;若涉及双方行为(如与第三人签订的转让合同),则债务人的相对人(如合同另一方)为被告。

  3.若撤销之诉还兼有财产返还请求,则可能需将债务人及受益人(或受让人)共同列为被告。

撤销股东会决议的被告是谁  第1张

三、

撤销权之诉中第三人的角色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撤销权之诉中,若债务人的相对人、受益人或受让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其角色应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三人的规定来确定。

  1.通常,他们不具备对诉讼标的的独立请求权,而是因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故应属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2.这意味着他们在诉讼中主要是辅助被告一方进行诉讼,以维护自身可能因撤销权之诉受到影响的权益。然而,具体情况还需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