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关于员工长期病假,劳动法规定企业应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其额度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但不得少于最低工资的80%。同时,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一、
关于员工长期病假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员工长期病假,劳动法有着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企业需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了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等期满为止。
二、
长期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文庄律师网提醒,长期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主要依据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相应的病假工资计算系数来确定。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
1.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可以通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来确定,若都未约定,则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为: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三、
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与标准
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与标准在劳动法中有详细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通常基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同时需要满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要求。
1.在计算病假工资时,还需要考虑相应的病假工资计算系数,该系数可能因地区、企业或个人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2.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当地的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